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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汽灌云分公司场站资源招租公告
来源:连汽灌云公司 作者:张浩 浏览次数:7038 录入时间:2024-06-25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客运站院内部分场地拟对外出租。现对外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

2.项目名称:灌云客运站院内场地(约8000平方米)。

3.招租位置:位于灌云县伊山中路2号。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一年。

5.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最低控制价为28.5万元/年。

6.招标方式:公开招租。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企业;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明。

8.租赁场地使用要求:

(1)出租场地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冲突及同质化业务竞争的情况;

(2)出租场地用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方整体规划要求,暂定不得从事餐饮、游乐场、游泳馆等项目;

(3)投标方中标后经营范围必须与报名时登记经营范围一致。

9.报名及保证金:

(1)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设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经营项目,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投标人存在恶意竞标等违反招标规则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评标及合同签订:

(1)本项目设最低控制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高价中标,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如最高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则采用现场二次报价的办法,报价高者为中标人;

(2)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逾期未办理视为弃权违约 ,该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 同时中标人缴纳的招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

(3)合同价款:本项目采用中标价格作为合同价款,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后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联系人:牛莹莹,联系电话:18061385350。现场勘查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收到公告和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招标公告发布方式

各投标人可在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网站上,查询招标公告。

四、报名及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10:00。

3.地  点:灌云汽车客运站三楼会议室。

4.联 系 人:李娜。

5.联系电话:15161319799。

五、公告期限及注意事项

1.公告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5日。

2.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事宜或其他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该网站的补充公告。